第428章 庭审:反向索赔六千万,真有你的! (第2/2页)
“审判长,我方法律陈述如下。”
“在本案当中,我方认为,被告方乔丹体育有限公司所使用的名称“乔丹”,与我方委托代理人“乔丹”,有着高度的重合。”
“并且被告方乔丹体育有限公司还利用“乔丹”在国内的体育篮球方面的名气,销售其运动品牌。”
“构成了盈利行为。”
“并且在主观上存在着故意的行为。”
“达成了侵犯商标的具体事实。”
“基于以上。”
“我方认为被告方乔丹体育有限公司,构成了侵犯我方当事人权益的事实。”
“所以我请求审判长能够结合着相关的事实,判定乔丹体育有限公司的商标属于侵害他人权利而获得的非法商标。”
“属于无效商标,不可进行商用。”
“同时按照相应的法律规定给予我方赔偿。”
“并要求乔丹体育有限公司承担公开道歉的责任。”
“具体说明乔丹体育有限公司与乔丹本身并无任何的代理关联和联系。”
“由于本次诉讼是乔丹体育有限公司侵害我方权利而造成的诉讼。”
“所以基于这点,我方请求法院能够判定乔丹体育有限公司承担本次诉讼的所有费用。”
苏白的陈述很简略。
说白了就是表明乔丹体育有限公司的商标为非法商标,请求审判长判定。
并且进行一系列的索赔,还有要求乔丹体育有限公司的责本次的诉讼费用。
诉讼费用是按照诉讼金额的百分比进行抽取的。
这一次涉及到的诉讼金额相对来说比较大,所以这也是一笔不小的诉讼费用。
只是.…
在苏白进行相关性的陈述的时候,被告方委托律师席位上。
张远和肖有志显得完全不在意,甚至张远还在不知名的笑些什么。
看上去是丝毫的不认同苏白的这个陈述观点。
审判台席位上。
在听取完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后,梁有成又将目光落在了被告方席位上。
“被告,原告方已经陈述完了相应的庭审诉求。”
“现在请陈述你方的诉讼请求以及相关的事实和法律依据。”
“好的审判长。”
对于这一次终审,张远和肖有志早有准备。
在听到审判长的话后,张远当即开口:
“审判长,我方并不认同被告方对我方提出来的控告。”
“首先,我方不认同,我方侵犯了乔丹的这个商标。”
“因为我方的注册商标是中国乔丹,与原告方所谓的乔丹并没有什么太大的瓜葛。”
“只根据这一点,我方就不认同原告的诉讼请求。”
“原告对我方的诉讼完全是凭空捏造。”
“对我方的名誉造成了非常巨大的损失。”
“国内的有些购买群体购买了中国乔丹,他可能只是认准了中国乔丹这一品牌,而不是所谓的借助什么篮球明星的名气。”
“再者。”
“我方的商标与原告方的当事人有着怎么样的瓜葛吗?”
“压根没有!”
“所以,对于原告方的诉讼请求,我方认为完全可以驳回。”
“另外.…审判长,我方还想要在这场庭审上提出一个请求。”
“那就是原告方多次在公共场合,声明,我方盗用其商标来危害我方的市场信誉,声誉,对我方造成了巨大的商业损失。”
“对此,我方要求提出赔偿。”
“要求原告方赔偿我方6000万人民币。”
“以上就是我方的诉讼请求内容。”
在听到张远的诉讼申请的时候。
庭审原告方席位上,苏白一开始还觉得正常,可是到后面就越来越不对劲。
???
要求原告方对被告方的名誉损失的侵害赔偿6000万人民币?
好家伙!
被告要求原告赔偿6000万的名誉损失!
被告方的要求可是真敢提呀!
这还来反咬一口了?
而另一边,观看本次庭审直播的不少人也被被告方的这一陈述给震惊到了。
“啥玩意?疯了吧?被告方竟然主动提出让原告方让人家“真乔丹”赔给他6000万人民币?!”
“这要是真判赔了,那可是真开了历史先河了!”
“哈哈哈,有一种假李逵一拳把真李逵打死的感觉!”
“不得不说,这个被告方的要求提的还真的是过分,让人家赔偿6000万,他怎么有脸开口的?”
“笑归笑,闹归闹,但是如果这场庭审判决被告方胜诉了。
那么被告方的提出申请还真的有可能被法院同意和采纳!”
“艹?那不是完完全全欺负人,还要让人赔钱吗?这么离谱的吗?”
“的确离谱.…不过还是要看判决结果的吧,这场庭审只是刚陈述完诉讼请求,再看看再说!”
庭审场外的事情和议论,张远并不知道。
但是他清楚.…只要法院方面判定了原告方败诉。
那么他们一方,完全可以去索要这6000万的商誉损失。
而这场终审,他们已经做足了完全的准备。
所以.…基本上不会出现任何的意外情况。
提出来的诉讼请求都在其掌控的范围之内。
想到这里,张远看向了原告方席位,心中不禁默念。
你一名刑事律师,来商标案掺和什么?
在刑事领域,伱是全国顶尖的,可是在商标案中,还能胜诉吗?
可能嘛?
不可能。
张远看着肖有志笑了笑,两人对于这场庭审的结果。
说实话,他们已经笃定了,他们不会败诉。
毕竟.…有了一审和二审的经验。
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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