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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47章 情与法?苏白:我都要!

第247章 情与法?苏白:我都要! (第2/2页)

“这一点我记得我好像提前和你说过了.…”
  
  “更关键的是,执法方已经进行过立案认证了,除非让那名女的再更改口供,不然的话没有机会.…”
  
  “在这次庭审场上认定的见义勇为,是改不了的了。”
  
  “不用继续想了。”
  
  张硕的最后一句话,算是打灭了王强的想法。
  
  王强默默的点了点头,没有再多说什么。
  
  各方都没有异议。
  
  审判台席位上,审判长秦勇再次进行了简单的总结。
  
  这一次的庭审,最关键的地方有两点。
  
  第一:广有志的见义勇为行为和对王强的伤害有没有具体的关联。
  
  第二:见义勇为的行为和故意伤害的两者是否要分别承担相关的责任。
  
  只需要这两点的关键内容进行答辩完成。
  
  那么,本次庭审就可以大致的判定广有志是否有罪,
  
  想到这里,作为审判长的秦勇开口:“现在已经判定广有志在当时的行为是见义勇为行为。”
  
  “检方认定广有志在见义勇为行为中,对于本案中的王强造成了重伤,属于故意伤害。”
  
  “并陈述了广有志有故意伤害的主观意图。”
  
  “检方能不能就这一点,进行详细的解释?”
  
  “可以的审判长。”
  
  唐亮点了点头继续开口:“审判长判定广有志是见义勇为行为,在此一点上,我没有任何的异议。”
  
  “但是。”
  
  “广有志帮助其他人的行为是见义勇为行为,在民事上其性质是存在不法侵害人,而冒险进行的无因管理行为。”
  
  “从刑事上来说,广有志在此过程当中,他的见义勇为行为,不构成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。”
  
  “因此,他的故意伤害是成立的,并没有因为他的见义勇为行为而消失。”
  
  “虽然在这方面我非常理解广有志明明是进行了见义勇为行为,为什么还被提起公诉.…于情面上并不符合。”
  
  “但是情和法要进行分开,广有志对于王强造成重伤这一行为是结果,从这一方面来看,广有志有着故意伤害的行为,并且造成了王强重伤的结果。”
  
  “这是既定的事实。”
  
  “并不能因为他见义勇为了就不判定他是故意伤害的行为。”
  
  “如果因为他见义勇为的行为,就不判定他是故意伤害,这是对于法律的亵渎,也是因情而对法律的不尊重!”
  
  “基于这一点,检方坚持认定,广有志的行为是故意伤害。”
  
  唐亮在陈述完毕后抬头看向审判长席位以及被告方席位。
  
  他的陈述非常简单。
  
  说白了。
  
  意思就是他也认同广有志属于见义勇为。
  
  但是见义勇为又怎么样?
  
  见义勇为是见义勇为,故意伤害是故意伤害,两者之间要进行分开。
  
  从唐亮的陈述中不难看出,他的观点是见义勇为,不能为故意伤害的行为买单。
  
  也就是说.…你的见义勇为行为,对于施暴人造成了伤害,伤害是实质的。
  
  有了这种实质性的结果,那么你就是等同于说故意犯罪,
  
  对此,还针对情和法进行了阐述。
  
  啧啧.…
  
  苏白在听到唐亮的陈述,微微抬头看了一眼唐亮。
  
  唐亮说的对吗?
  
  对!
  
  但是在这个案件当中,他并不认同。
  
  于是开口反驳:“我想请问检方,你怎么就能认定广有志的见义勇为行为和故意伤害是分开的呢?”
  
  “广有志的见义勇为行为.…从一开始的角度来看。”
  
  “是什么?”
  
  “是针对王强的不法侵害进行的阻拦!”
  
  “这一点没有任何问题吧?”
  
  唐亮:“没有任何问题。”
  
  “那么在对王强的不法侵害进行阻拦的同时,王强是不是进行反击了?”
  
  “是的。”
  
  “王强进行反击以后,那么两个人形成了什么?”
  
  “两个人是不是形成了相互动手的局面?”
  
  “在此过程中,我方始终讨论的是我方当事人当时的主观行为是什么。”
  
  “检方陈述的事实是什么?检方陈述的事实是我方在民事上面的问题。”
  
  “可是在这个案件当中,应当陈述的是刑事方面的问题,所以要从一开始的主观目的进行出发讨论。”
  
  “我方一开始的主观就是,阻拦王强的不法侵害,是见义勇为的行为,可是王强后面进行反抗了。”
  
  “王强的反抗行为是因为他的不法侵害没有实施,被阻断了,被我方当事人进行阻断,从而恼羞成怒进行的攻击行为。”
  
  “这种攻击行为明显是对于我方当事人的故意攻击。”
  
  “在此过程中,我方进行了还手,造成了对方的重伤。”
  
  “让其丧失了不法侵害的能力。”
  
  “这一点才是我方想要表达出来的观点。”
  
  “再次强调,我方不是故意行为,我方只是在见义勇为行为中的阻拦对方的不法侵害。”
  
  “审判长,我方陈述完毕。”
  
  苏白的陈述观点和唐亮的陈述观点相反。
  
  唐亮认为,两者之间没有关系。
  
  但是苏白通过陈述其过程认定两者之间有相应的关系。
  
  即,广有志当时的行为不构成故意伤害的行为。
  
  唐亮的陈述观点是广有志的行为有情但无法律支持。
  
  苏白:???
  
  你瞅瞅我上面的观点,有情但无法律支持.?
  
  我陈述的观点是有情理支持,并有法律支持。
  
  小孩子才做选择,两个我都要!
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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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(本章完)
  
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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