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95章 自己抄自己写的书,算犯法吗?(下) (第2/2页)
冷汗从田所俊哉的脑袋上流下。
他硬着头皮,强行争辩道。
“这有什么不合理的?写的作家们本来就习惯于互相学习,吸取对方的长处以补足自己。我觉得对方这个文风不错,就去参考学习了一下,有什么好奇怪的?”
古美门看着对方的表情,嘴角勾起。
“你确认你只是在学习对方的长处吗?”
“当然!”
“很好,那大家来看看这份报告吧。”
只见,古美门再一次从桌子上拿出了一份文件。
“这是《流浪的狸花猫》,原作者木村拓也于最近五次更新时候的登陆IP,我特意去找网络运营公司查证,证实了该IP的所在地,为东京六本木,其具体地点,正是虎仓大介居住的别墅区!”
顿了顿。
“请问,原作者一个穷写手,为什么更新新章节的时候,会特意跑来这样一个,和他自身的平民阶级完全没有任何契合度的地方呢?”
“这,这……”
田所俊哉汗如雨下,已不知如何作答。
古美门笑容满面,将文件拍在桌子上,高声说道。
“唯一一个解释,就是《流浪的狸花猫》,这本所谓的被抄袭作品,其真实作者也是出自田所先生之手!因为你寄住在虎仓的家里,所以上传章节的时候,用的是虎仓家的IP地址。换言之,这两本书都是你自己写的!”
这话一出,全场顿时惊变。
这个案子居然真的还有转机!
抄袭者和被抄袭者,居然是同一个作者!
这个反转剧情,是谁都没想到的。
“我就说嘛,虎虎怎么可能这么坏!”
“这一看就是别人要陷害他!”
“谁让他太出名了,招人眼红啊!”
“律师大人棒棒哒,一定要打赢官司,还虎虎一个清白哦!”
“虎虎必胜!”
扔掉后援牌的女粉丝,马上又把牌子捡了回去,把上面吐的口水擦了个干净。
这边,在古美门陈述完己方观点后。
台上的法官也是微微一愣,有些意想不到。
法官好几十岁的人了,他也算是当了不少年的老法官了。
迄今为止,也接触过不少著作权方面的案子。
可从来没有一个案子,是现在这种情况。
抄袭者和被抄袭者是同一个人。
说明白点,也就是本次案件的证人,代写枪手田所俊哉,是自己抄自己的书……
自己抄自己的书,算犯法吗?
法官一时间也不知道该怎么判断了。
当然,日本法庭实行当事人主义,犯不犯法,首先要看检察官那边的辩论。
“原告,请陈述你的观点。”
法官将目光看向检察官九条玲正。
此时的九条玲正也是额头冒汗,有些不知所措,也没有了之前那种自信。
他怎么也没想到,古美门居然真的有后手。
只能怪他太过自信,没有事先将情况调查仔细。
不过,九条玲正好歹也当了十几年检察官,在检察官界也算是有一定知名度。
他拍了拍自己的脸颊,强迫自己冷静下来,绞尽脑汁想出辩论的对策。
过了一会儿,他抬起脑袋。
“就算两本书都是证人写的,证人是自己抄自己的书,然而按法律规定,也一样不能算是合法!”
(本章完)